各相关毕业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的前60%的同学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现将经过二级学院公示过的学校推荐学生名单公示见附件1,小语种名单、建档立卡名单和专本贯通班过程性考核合格名单公示见附件2、附件3和附件4。公示期截止到1月13日16:00。
注:公示建档立卡名单中所在省份为山东省的学生仅为自己申请汇总的名单,该名单中考生并不一定都具有建档立卡家庭考生资格。后期省里会通过省乡村振兴局进行审核,经省考试院公示后,考生方可获得建档立卡家庭资格。
请有异议的同学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教务处(工商楼102室),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邮编:266100;电话:0532-80677235。
教务处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