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暂行)》中的有关要求,对实行学分制的往届毕业生组织补选报名。具体有关说明如下:
一、选课对象:23届、24届实行学分制的毕业生。
二、选课时间:2024年9月28日12:00-10月8日24:00。
三、选课要求:仅限公共选修、专业选修课应选未选的本学期所开设课程(重修课程不在报名范围)。
四、选课操作:本人登录数字化校园--->教务系统--->报名申请--->教学项目报名--->补选--->进入后可查询相关课程(将“学院”选择全部可查询更多课程)--->报名相应课程,报名原因必须填写。
五、其他说明:补选须在规定时间内选课,逾期不再组织。如有问题,请先咨询所在学院。
请各学院做好通知,学生报名后进行相关审核。
教务处
202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