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暂行)》第十七条、十八条、三十二条之规定,学分制管理实行重修制度,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必修课程须按规定重修,选修课程可另选其他同类选修课程或直接申请重修。学生对某门已修课程成绩不满意可申请重修该课程,成绩档案以该课程所考核最高成绩记载。现将本学期课程重修选课事宜通知如下,请通知学生:
一、选课时间
9月23日(本周一)—9月26日(本周四)22:00
二、面向对象
1.已毕业未修够学分毕业生(不含专本贯通班、校企合作班和中外合作办学学生)
2.2022级大专、2023级大专和五专学生(不含专本贯通班、校企合作班和中外合作办学学生)
三、选课类别
限选学生已修读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学生可任选不同任课教师的相同课程。
四、选课方式
学生本人登录学院数字化校园网站进行选课,网址:http://my.qchm.edu.cn/,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原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X需大写)。
五、选课形式
1.跟班重修选课:上学年开设、本学期亦开设的课程,学生优先以跟班报名的形式选课,选课后直接跟班上课。
2.单开班选课:上学年开设而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根据以往选课经验,现开设大学英语2、体育2和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三门课程可选。其他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请学生于下学期该课程正常开设时再选课重修。
六、选课流程
数字化校园--教务系统--报名申请--重修报名--跟班 重修(选课)/单开班重修(选课)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七、注意事项
1.遵循“先到先得”原则,容量满额或者本学期未开设课程请于下学期再选。
2.重修收费管理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标准与正常修读等同。
3.课程重修与正常修读的学习要求等同,一旦重修选课成功,上课考勤、违纪认定等学生管理事项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重修课程选课应尽量结合本学期既定个人课表选课,若与本学期正常修读的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可办理免听手续。免听获批准后,学生仍需完成课程的平时作业、平时测验、实践教学环节并参加相应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本学期课程免听通知将另行发布。
教务处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