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通知》的通知》(鲁教职函〔2022〕18号)《关于做好职业院校学生实习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处函〔2022〕21号)文件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推动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更加标准、规范、安全、有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学生实习的本质是教学活动,是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各二级学院要立足实习教学和企业发展实际,坚守实习育人初心,把立德树人、德技并修、服务发展作为推进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树牢新时代职业教育发展理念,充分利用好《规定》出台时机,加强实习管理,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二、加强学习研讨。学院将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专家解读等方式,二级学院需要通过组织学习研讨、案例分享研讨等形式,全方位加强实习管理相关人员对《规定》的学习解读,正确把握学生实习的重要意义和内涵要求,确保入脑入心、知行合一。
三、健全完善制度。学院将按照《规定》要求,进一步步完善院级实习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工作流程,落实管理责任。各二级学院要健全实习单位考察评估制度、实习指导教师管理制度、岗前培训制度、实习考核评价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会同实习单位共同完善实习信息定期通报、实习学生住宿和请销假等制度等,确保工作开展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四、规范开展工作。各二级学院要不断优化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严格实习单位遴选,安排学生到生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社会声誉良好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习,确保实习岗位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且实习单位名单要经学院党委会研究确定后对外公开。要配齐配强指导教师,确保指导教师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双过硬”。要树立底线意识,不折不扣落实《规定》中的1个“严禁”、27个“不得”等刚性约束,以教育部发布的实习协议示范文本为基础,规范签订三方实习协议。要注重风险防控,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动态跟踪管理和实习安全管理。疫情发生地已开展实习实训的,二级学院和企业要落实最严防控要求,视情况暂停实习并共同做好防护工作;原计划准备在疫情发生地开展实习实训的,一律延期组织或转往非疫情地区进行。
五、强化监督检查。二级学院需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对实习管理制度、协议文本、管理过程、考核评价、应急处理、资料档案等定期自查,会同实习单位对实习工作实施全过程管理,5月15日以前完成山东省职业院校实习管理系统的全部材料备案工作。各二级学院要加强日常监管,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学生诉求,按教务处前期会议要求做好《XX学院实习问题检查整改台账》的登记和整改工作,学院将定期检查。省教育厅5月中下旬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对检查出学生实习工作出现问题且整改不到位的将会全省通报,检查结果对学院年度办学质量考核有重要影响。
附件:1.省实习管理系统需备案的材料清单
2.实习管理相关模板材料
未尽事宜,随时联系孙康 77235
教务处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