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适应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学院专业教学标准体系,规范学生实习管理过程,提高学生实习质量,现启动岗位实习标准的制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制定范围
学院全部专业
二、工作要求
(一)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学生校外实习各阶段统一调整为“岗位实习”,根据我院专业特点,分别制定岗位实习(跟岗阶段)和岗位实习(顶岗阶段)两份标准。其中,岗位实习(跟岗阶段)必须包括认识实习模块。
(二)请各专业根据学院专业教学标准和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专业调研情况和各自专业的实习特点制定,制定时可参考教育部出台部分专业的顶岗实习标准。
(三)请使用附件提供的体例,所列各项目不得删减。体例中标蓝的部分为重点修改内容,岗位职责标准表格样式不要改动。
三、其他
请各二级学院统筹此项工作,3月2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孙康OA。
未尽事宜,请联系:77235
教务处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