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生学业自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12-03浏览次数:221

各二级学院:

学分制改革以来,在学分制改革专题教育等系列活动推动下,学生学业规划意识与水平显著提升。为帮助学生进一步提高学业管理水平,及时、准确掌握自身学业情况,提高学习意识,强化过程管理,结合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暂行)》、《学籍管理规定》,决定开展学生学业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对象

2020级、2021级全部在校生。

二、时间安排

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10日。

三、核查方式

组织学生学习查阅所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登录数字化校园进入教务系统后点击“学生学业情况查询”(网址:http://my.qchm.edu.cn/,核对本人学业情况(如下图所示)。同时,根据学生本人自查情况填写附件《学业自查表》,其中,附件一为大专学生用表,附件二为三二连读学生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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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注意事项

1.2020级大专学生为学院首批接受完全学分制管理的学生,2021级学生为首届全员接受完全学分制管理的学生,学生学业自查能够推动学生避免原则性学业规划失误,检验学院学分制配套制度,织密过程管理手段,请提醒学生务必高度重视,并首先在二级学院层面对学生的学业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学院将根据此次自查情况设计数字化平台,推动学生画像与学业大数据统计精细化,指导日常教学工作改革。

2.2020级三二连读课程体系未进行整体改革,《学业自查表》选修课模块可不填写;个别未纳入学分制管理的特殊班级,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使用。

3.请各学院持续创新手段,积极开展学分制专题教育与学习内驱力提升宣教工作。

五、其他

1.学生本人如实填写,认真对待,不允许他人代填。

2.完成后的《学业自查表》由各二级学院留存备案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作为学业规划参考。

未尽事宜,联系教务处任老师,51690

     

  教务处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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