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12-01浏览次数:472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深入推进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加强技艺技能培育传承,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积极发挥技能带头人技术创新、技艺传承的带动作用,现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立项建设4-5个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

二、申报范围

院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面向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学院高技能人才进行遴选,重点面向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技能大奖,或认定的市厅级及以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等称号,以及在省级及以上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奖的高技能人才。

三、申报条件

(一)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须对标学院高水平建设与发展任务,体现学院优势专业、重点专业、培育专业建设要求,服务学院人才培养、专业建设、技术创新、师资队伍、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专业发展、带动学生就业的“三带”作用。

(二)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申报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2.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职业资格或绝技绝活,在带领技艺技能传承,带徒传技等方面经验丰富、成绩突出。

3.技能拔尖、技艺精湛且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和社会影响力,须至少具备下列条件中的1项。

(1)获得过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政府部门颁发的技能大奖,或认定的市厅级及以上技能大师、技术能手、高技能人才等称号;

(2)在省级及以上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一等奖;

(3)具备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能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成员申报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师德表现及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能力。

2.原则上连续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有一定的技术 技能研发能力,能够承担工作室的职责任务。

3.原则上工作室成员应有与领办人相近的技术技能经历或指导经验。

四、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

各二级学院在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推荐申报,须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

2.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领办人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工作照片,市厅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二)专家评审

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申报材料、论证建设方案,必要时可安排领办或创办人须进行陈述答辩,申报设立单位负责人须汇报培育措施等。评审合格,提交学院审定后公示。

(三)学院批准

学院为公示无异议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颁发“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师工作室”铭牌和聘任证书。

五、其他

本次申报截止时间是12月16日。电子版发送至教务处OA,纸质版提交至工商楼118室。

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系:王赵慧,22173。

附件:1.技能大师工作室遴选与管理办法

      2.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3.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2月1日        


版权所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