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第一批次)发展水平考核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12-01浏览次数:1093

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第一批次)发展水平考核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第一批次)发展水平考核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47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第一批次)发展水平考核工作,相关安排如下。

一、考核专业 

综合考虑各专业全省布点数和在校生数,量大面广的专业为主,按照同类专业进行考核,第一批次拟对30个在校生5000人以上的专业进行考核我院17个专业在列,具体名单如下

序号

所属学院

专业

1

酒店管理学院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2

酒店管理学院

空中乘务

3

文旅学院

旅游管理

4

烹饪学院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原食品营养与检测)

5

酒店工程学院

工程造价

6

酒店工程学院

建筑工程技术

7

工商管理学院

市场营销

8

工商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9

工商管理学院

现代物流管理

10

工商管理学院

商务英语

11

会计学院

大数据与会计

12

信息工程技术学院

物联网应用技术

13

信息工程技术学院

计算机应用技术

14

信息工程技术学院

计算机网络技术

15

信息工程技术学院

软件技术

16

信息工程技术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原数字媒体应用技术)

17

艺术学院

环境艺术设计

注:1.以2018年实际招生作为测算基础,即保证2021年7月有毕业生。

2.因新专业目录专业合并更名,数字媒体技术专业只填报原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

的信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只填报原食品营养与检测专业的信息。

二、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参考《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鲁教职字〔2020〕7号)要求,详见附件1,包括质量效益、产教融合、师资队伍、课程与教材、国际合作等内容。  

三、考核程序

(一)院校填报。按照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和评价标准,通过系统平台进行数据填报和佐证材料、自评报告上传。根据教育部《关于防范和惩治教育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试行)》(教发厅函〔2020〕49 号)有关要求,考核院校对填报数据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签订责任书,省厅将进行实地抽查,对提供不实数据、虚假材料或与学校委托的具有资质的审计机构串通造假的,该专业直接列入 D 档,并在全省通报批评。

(二)专家评价。省厅根据有关单位提供相关数据和学校提交材料,依据评价标准、考核指标进行评价。

(三)考核结果。省厅根据专家评价情况,按照A+、A、B、C、D五个档次拟定考核结果,分别为前10%、10%—25%、25%—50%、50%—80%、后20%。考核指标体系试行成熟后,适时实行全省高等职业院校同类专业排名制度。

(四)结果发布。结果确定后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公布。

四、工作要求

(一)数据填报。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专业发展水平考核工作,细化任务分工,研究考核系统的使用方法和填报要求,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和佐证材料、自评报告提报工作,超过规定时间不再组织补充填报,该专业(群)直接计入最后一档。二级院部负责人要严格审核数据填报结果,如果存在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事项的情形,需据实填报。

(二)填报要求。需考核专业已内置进系统,各专业登录系统即可看到待考核专业,各项考核指标数据截止日期为 2021年8月31日。2021年12月17日前,各专业登陆 “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考核系统”(http://221.214.56.13:8091/zyfzsp/,登陆账号和密码见附件2),根据专业发展水平操作说明书附件3完成考核数据填报和佐证材料提交,承诺书签订人员为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所有材料提交均通过系统完成,不需提交纸质版。

三)开会部署。为系统推进专业发展水平考核工作,2021年12月2日上午10点在工商楼105室召开说明会,请待考核专业的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按时参加。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张坦,电话:51528。

 

附件:1.山东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群)发展水平考核指标

2.各专业填报账号信息

3.专业发展水平操作说明书

 

教务处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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