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校企合作工作,推进产教融合不断深化,结合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以及“ISO21001”标准相关工作要求,现启动校企合作项目备案和考核工作,有关安排如下。
一、备案
(一)备案范围与内容
备案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订单班、校企合作班、技术研发与服务、社会培训、现代学徒制、产业学院等校企合作项目,备案的内容为校企正式签订的协议、合同,或经过双方认定的方案等。
本次备案范围为2019年至今,已签订合同、协议的校企合作项目。
(二)流程
各二级院部在开展校企合作项目时按照学院合同管理流程完成合同、协议的签订,并将合同、协议正式稿原件一份、扫描件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备案。
二、考核
(一)内容
考核主要从校企合作工作机制、校企合作情况、校企合作成效等三部分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指标见《校企合作评估考核表》。
(二)形式
1.自查
各二级院部请根据《校企合作评估考核表》展开自评,填写自评得分,并参照指标体例提交1500字左右的校企合作工作总结,阐述本院部校企合作开展的具体情况。
2.评价
教务处组织专家对照工作总结和自评表,进行分项考核评价,填写考核得分并评定等级。
3.结果应用
评价结果将作为学院修(制)订校企合作相关政策制度的重要参考。
三、材料提交
2019年至今已签订合同、协议的原件纸质版,合同、协议扫描件、考核表(只填写自评得分)和工作总结电子版请于11月8日之前报送教务处102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联系人:孙康,电话:77235。
教务处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