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职业教育拟招生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精神,现将本年度专业设置工作要点通知如下:
1.有申报新专业意向的学院,需在深入开展专业调研的基础上,对招生情况、人才培养、就业状况等进行充分论证,并填报“山东省高职(专科)专业设置填报表”(附件2)和“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3)。
2.调整专业时,拟调整的专业和目标专业应当有相同或相近的学科基础和办学基础,专业代码前四位相同。连续三年不招生的专业,应提出撤销。有调整专业和撤消现有专业意向的学院,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填报“专业设置汇总表”(附件3)。
3.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要以“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0年)”(附件4)为依据。
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27日(周三)前发送到教务处OA邮箱。
未尽事宜请联系:宋玉莉 51690
教务处
2021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