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本学期课程免听、特殊情形免修的通知及有关说明
各二级学院:
上一学年课程本学期重修工作已选课、落实完成,根据《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暂行)》要求,现将本学期课程免听、特殊情形免修通知如下:
一、免听
1.因重修冲突申请免听
根据《规定》第二十五条,重修课程若与其他正在修读的课程上课时间冲突,经批准可以办理重修课程免听。
此类同学由教务系统提交免听申请,附件须提交本人最新课程表。经审批通过后,学生需利用课余时间自行开展该课程学习,同时应完成平时作业、平时测验、实践教学环节并参加相应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考核仍不合格者,须再次申请重修。
2.因规定情形申请免听
根据《规定》第二十四条,在相关课程开设学期,因持续参加该课程相关的训练、比赛、社会服务等活动而无法听课的情况下,经开课部门批准,前导课程平均绩点达到 4.0 及以上的学生可申请免听。
此类同学由教务系统提交免听申请,附件须提交参加比赛、训练或社会服务活动的证明材料及上一学年成绩单。经审批通过后,可以免听课程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平时成绩以满分计,但必须按要求完成教师指定的平时作业、平时测验、实践教学环节并参加相应课程期末考核。
二、免修
1.因学业水平达标免修
根据《规定》第二十二、二十三和二十四条规定,学生对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通过自学等途径确已掌握,且其上一学期平均绩点达到 4.0 及以上,由本人申请,经单独考核,成绩在 85 分及以上的,可以申请免修。
此项工作前期已专项落实,不再受理新申请免修。
2.因病、因残体育课免修
根据《规定》第二十七条,学生因身体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经医院证明不宜上体育课者,可免予跟班上课,但应参加学校和体育教师指定的其它体育项目的学习和锻炼,经考核合格给予相应的成绩和学分。
该类同学由教务系统提交免修申请,附件须提交县以上三甲医院的病历(因病)或残联或民政部门的证件(因残)。经审批通过后,由体育老师指定其他体育项目的学习和锻炼,并经考核合格后给予相应的成绩和学分,成绩标记为“免修”。
3.退役军人学生免修部分课程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支持入伍前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的退役士兵复学后,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相应课程学分。
尚未修完上述课程并有意申请免修的该类型学生,由教务系统提交免修申请,附件须提交退伍证照片和保留入学资格或保留学籍证明材料。经审批通过后,直接获得相应课程学分,成绩标记为“免修”。
三、其他
1.上述免听、特殊情形免修申请须在10月19日下班前完成,请通知符合要求的学生及时线上办理,等待审批公布。
2.根据《规定》要求,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业核心项目化实践课、公共选修课、军训及实习、毕业设计等不得免修或免听。每名学生一学期免修或免听课程总学分不得超过 6 学分,凡考试违纪、作弊的学生取消免修、免听资格。
3.相关授课教师应强化免修、免听学生成绩管理,确保过程性考核、期末考核成绩记录、登载无误无遗漏。
教务处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