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第二批混合式教学试点课程评审成绩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10-11浏览次数:293

各二级院部、相关老师:

按照《关于推进实施混合式教学改革的通知》《关于对混合式教学试点课程进行资金支持的通知》《关于开展第二批混合式教学试点课程评审考核的通知》要求,学院对第二批、未通过评审的第一批混合式教学试点课程进行了评审考核。经课程资源审核、后台数据统计、现场答辩等专家评审环节,结合相应学期学生评教分数,申请验收的87门课程中,82门通过本次评审。其中,优秀等级4门,良好等级8门,合格等级70门,不通过5门,现予以公布(见附件1)。对于混合式教学试点课程的管理要求作几点说明:

一、开课要求

对于通过评审验收的混合式教学试点课程与线上课程(包括第一批与第二批),相应课程团队成员必须按照立项申报书中的教学大纲、教学设计等进行授课,不得私自变更教学方式、教学进度等,确需调整的,经二级学院评估、审批后填写《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进行审批和备案,经评估认为调整幅度较大的,应重新参加评审验收。对于实际教授已评审验收的混合式试点课程的非课程团队成员,二级院部应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其推广、使用、完善现有混合式课程,实现改革成果共建共享。非课程团队成员使用已评审通过混合式教学试点课程的情形,经开课院部审核后填报《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附件2)备案即可。线上课时的教学与信息维护,原则上应在校内完成。

二、开课备案

符合混合式课程开课要求并于本学期开课的老师填写《混合式教学试点课程教学安排备案表》(附件3),教学进程和教学安排需与立项申报书完全一致,10月12日下班前由开课院部汇总后发送陈秀涛OA邮箱。

三、课程管理

课程团队应对审批验收的试点课程进行持续建设和更新,不断完善和优化教育教学环节及教育教学资源,真正发挥混合式教学“知识传授+自主探究+协作研讨”深度融合的优势,提升学生学习深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评审不通过的课程不得使用混合式教学方式授课,需仔细查找原因,继续完善课程,等待下一次评审。

四、其他说明

混合式教学课程需按照开课要求开课和备案,随意变动授课方式、不按教学大纲授课等情形,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基本行为规范》依规处理。第三批混合式教学试点课程的立项通知将根据《学院课程提质培优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及学院相关要求发布。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陈秀涛:51528

 

教务处

2021年10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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