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
请对本学期本部门的外聘教师进行资格审查,对有关资料(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行业资格证等)的原件进行验证,并对以上资料的复印件(A4)连同外聘教师登记表(见附件)于9月12日(下周五)15时前报教务处D102任老师处,外聘教师登记表中信息请填写详细,请各院部对聘用外聘教师资料进行把关并准时报送。如只有14级新生课程的外聘教师,请各院部在新生开课一周内将资料汇总后报送。
教务处
201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