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参军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今年的征兵工作已经结束,请辅导员注意,如果本班有参军的学生,一定要按程序保留学籍。
1.学生验兵合格后,拿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的证明(复印件)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教育部备案)。保留学籍申请表见附件。
2.学生退役后回校继续学习成绩合格方可拿到毕业证。
如:大二级学生参军,退役回校后继续从大二开始就读,学制满三年,成绩不得少于两年(三、二连读学生学制满两年,成绩不得少于一年)。请辅导员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
3、大三级学生参军只交上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或武装部的证明备案。
4、大一新生参军根据今年的新政策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把学号、姓名报上即可。(本周四之前OA到王佩萍老师处)
教务处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