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当兵事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2-11-26浏览次数:278

关于学生当兵事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今年的征兵工作即将结束,请辅导员注意,如果本班有当兵的学生,一定要按程序保留学籍。
1.学生验兵合格后,拿入伍通知书或武装部的证明(复印件)到教务处办理保留学籍手续(教育部备案)。保留学籍申请表见附件。
2.学生当兵复员后回校继续学习成绩合格方可拿到毕业证。
如:大一级学生当兵,复员回校后继续从大一开始就读,学制满三年,成绩不得少于两年(三、二连读学生学制满两年,成绩不得少于一年)。请辅导员务必通知到学生本人。

3、大三级学生当兵只交上武装部的证明备案。



关于xx同学当兵保留学籍的申请.doc

教务处
2012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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