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相关老师:
优质教学资源上网共享是16号文件、新评估方案、示范院校建设、精品课程建设的明确要求,是新理念下课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优质教学资源上网有利于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有利于促进教学方法手段的改革,有利于学生自主学习能力的培养,从而有利于学生综合素质和教学质量的提高。
为落实本学期初学院关于启动优质教学资源上网工作的任务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质教学资源上网支持平台
为了满足精品课程建设、优质教学资源上网、网络教学手段改革,学院引进了“天空教室”网络教学平台,该平台具有自主建站功能,方便、易学、易用,能够实现“教师网上备课”、“资源共享”、“教师BLOG”、“在线答疑”、“网盘”、“学生分组协作学习”、“在线讨论”、“在线作业”、“在线测试”、“学生自主学习”等功能。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系统稳定,功能强大,效果良好,受到试用师生的广泛好评。
具体地址:192.168.1.52(精品课程信息中心) 192.168.1.53(天空教室网络教学平台)
使用方法说明:
http://jwc.qchm.edu.cn/show.aspx?id=80&cid=6
使用方法咨询:22173(王赵慧)
二、教学资源要求
结合我院目前教学信息化及课程建设实际状况,对上网的基本教学资源要求如下:课程介绍、教学大纲、教材简介、课程教学设计、学期授课计划、授课教案(课件)、习题库、试题库(至少3套)、参考文献目录、案例库(根据课程需要)。
另,鼓励其他优质教学资源(课程录像、电子教学包、电子讲义、教学参考资料、教辅材料、资格证书考试辅导材料等)上网。
三、本学期的上网工作量要求
课程建设任务的责任人为课程负责人,在课程负责人的带领下课程组成员共同完成课程建设任务。二级院部负责监督完成。具体要求如下:
1、省级精品课程
按照教育厅下达的任务及监控指标进行建设。
2、首批院级精品课程
对要求的基本教学资源内容要全部上网。
3、二批院级精品课程
本学期上网内容要达到基本教学资源内容的30%。
4、本学期开设的各专业核心课程
本学期上网内容要达到基本教学资源内容的20%。
5、鼓励其他课程优质教学资源上网(工作量暂不做要求)。
四、时间要求
本学期要求的上网内容要求12月底前完成,1月初进行集中检查验收。完成情况与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估挂钩;优质教学资源上网是下一步申报精品课程、重点建设课程、特色课程建设立项的基本条件之一。
五、各类课程及课程负责人名单
省级精品课程是指经过教育厅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
院级精品课程是指经过学院批准立项建设的课程;
核心课程按照经过调整后的08教学计划来确定。
(各核心课程负责人依据本学期初各院部报送的“课程教学设计”而确定,若有变化请及时通知教务处)
六、其他
请各二级院部加强指导与管理工作。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