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前60%学生名单、小语种名单及建档立卡名单公示
各相关毕业生: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升本科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在校期间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同年级、同专业的前60%的同学获得高校推荐资格,现将经过二级学院公示过的学校推荐学生名单公示见附件1。另将小语种名单和建档立卡名单公示见附件2和附件3,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截止到3月3日中午12:00。
请有异议的同学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教务处(工商楼102室),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符合程序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青岛市李沧区九水东路599号;邮编:266100;电话:0532-80677235。
附件1: 2023届毕业生综合素质测评前60%学生名单.xlsx
附件3:2023届毕业生建档立卡学生名单(省内+省外).xlsx
教务处
2023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