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及实施方案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4-08浏览次数:585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项目负责人岗位职责及实施方案

(修订稿)

为加强我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力度,强化专业建设负责人责任意识,充分调动专业建设负责人的积极性,同时为了促进专业建设负责人的专业能力成长和管理能力提升,我院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本着责权利统一的原则,采用项目负责人制。

一、培养选拔品牌特色专业项目负责人的目的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全面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推进品牌、特色专业建设步伐,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突出专业带头人培养,提升我院办学的整体水平,提高办学效益,发挥项目负责人对其他教师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我院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品牌特色专业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 项目负责人在二级学院领导下,代表二级学院行使专业建设和改革的管理职能,负责专业建设全面工作。在本专业管理中享有充分的行政和学术双重权力,在专业建设的各方面享有独立自主权和支配权。对所在二级学院负责,接受学院、二级学院监督和指导。学院、二级学院充分支持项目负责人工作,优先解决项目负责人专业建设过程中的各种困难。

2. 独立支配品牌特色专业建设经费以及专业建设期间本专业获得的各级荣誉称号(精品课程、教学团队、品牌特色专业、教改项目等)获得的建设经费和配套经费。

3. 根据高职教育教学规律和市场导向,积极开展本专业建设,深化本专业教育教学改革,拟定和落实专业建设目标、制订专业建设规划、人才培养方案与实施工作。

4. 组织落实本专业各项教学改革的计划和措施。积极推进本专业教学内容、课程体系和教学手段的更新和优化。

5. 根据专业发展需要,制定、实施本专业师资建设规划,做好专业教师团队及师资队伍建设相关工作,如教师配备、教师培训、企业挂职、企业兼职教师及青年教师的培养;提出课程组设置方案,主持选拔课程负责人。

6. 积极开展专业调研,负责组织制定专业发展规划,提交专业人才社会需求的调研报告,撰写专业教学改革意见书,修订专业培养方案及教学改革实施方案。

7. 负责本专业的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工学(产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法,培育专业特色。

8. 提出本专业各课程(含实践类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编写意见。重视精品课程建设,根据技术领域和职业岗位的任职要求,参照相关的行业职业资格标准,设置课程体系和选择教学内容。

9. 落实专业教育人才培养方案,参与确定任课教师,做好学生选课指导工作,切实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实施。

10. 负责校内、校外实训基地建设,负责本专业实践环节的安排,提出实践教学要求。

11. 负责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教育,跟踪教学实施过程,实施教学质量监控。

12. 负责本专业的教材建设工作,审查或自编教材等。积极选用先进、适用教材和高质量、适合专业教学的国外教材,与行业企业合作编写工学结合特色教材,积极开设工学结合课程。

13. 切实加强实践教学,将实践教学环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保证实践教学课时占总课时的50%以上。提出本专业的顶岗实习要求,负责本专业实习计划、组织联络、实习指导教师配备,学生安排、总结考核等工作。参与本专业实训基地的建设,为课程的实践教学提供真实的工程环境。了解用人单位、指导教师、毕业生、实习生对我院教学改革的意见。

14. 加强校企互动的就业指导,保持毕业生就业渠道的畅通。注重市场热点、企业人才资源买点、学生能力亮点的有机结合,加大就业指导工作力度,提高就业率与就业质量。

15. 开展社会服务(培训)或技术推广与服务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的待遇

1. 优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学术团体、专家委员会;优先参加各种教学科研有关的项目鉴定、评审和咨询;优先安排参加全国性、国际性学术交流活动和考察学习;优先担任专业主干课程的教学;优先获得科研课题和科研经费等。

2. 项目负责人本人每年报销专业建设特别经费1000元,用于交通补贴、通信补贴、专业调研相关费用补贴等。

3. 项目负责人限课12节以内;设立项目负责人特殊津贴,教学工作量补至全院平均课时。

4. 项目负责人实行年终奖金制,根据年终专业建设目标考核结果进行分级奖励,考核合格奖励1000元;考核良好奖励3000元,考核优秀奖励5000元;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年终奖励。

三、任职基本条件

1. 硕士及以上学历(含硕士在读),中级以上职称,有行业企业经历、行业企业以及社会资源丰富的优先聘任。

2. 有魄力,有思路,悟性高;敢于负责,大胆创新,勇挑重担;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组织能力。

3. 特别优秀的不受以上条件限制。

四、聘任程序

以二级学院为主体,大力宣传,广泛动员,公开选拔和聘任。符合条件的老师自愿报名,二级学院通过报名者竞聘演说、民主推荐、教学管理部门考察等形式自行组织本学院品牌特色专业项目负责人的选拔和聘任,选拔结果报学院备案。

五、项目负责人的管理

1. 项目负责人任期两年。

2. 对项目负责人实行动态管理和规范化管理,实行能进能出,优胜劣汰,择优培养。

3. 项目负责人任职期间若出现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成效甚微、专业建设方案落实不到位等情况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4. 两年任期后若圆满完成各项建设任务,将授予专业带头人称号,享受专业带头人所有政策和待遇;聘为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参与学院教学工作的各项论证、评审、咨询等工作,指导全院教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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