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4-04-08浏览次数:210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修订稿)

教材是教学内容的有形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为了加强教材的计划供应和规范管理,使其能按时、保质、保量地服务于教学,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的订购

(一)订购时间:

每年5月与10月中旬分别办理次年春秋两季教学用书的选订。新生教材的选定在7月上旬开始。各二级学院(部)按照新华书店每年春秋两季教学用书征订目录选订教材。

(二)订购程序:

征订教材由教务处把教材征订信息通知到各二级学院(部),各二级学院(部)必须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教材订购教材订购表》,经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汇总办理。

(三)订购数量:

1. 征订教材的数量按照使用该教材的学生人数和教师用书的数量订购。新生和各类短期培训班所需教材数量均按照招生计划数确定。

2. 选修课教材的订购量按已确定的选修人数而订,选修人数未确定的,不得预定教材。

(四)订购要求:

1. 各二级学院(部)应尽量选用统编教材,优先选用省部级以上获奖的近三年出版的高职高专教材。经使用后确认质量、效果都较好的统编教材,无充分理由任课教师不得随意更换。

2. 各二级学院(部)订购教材计划,应由各教研室主任、各二级学院(部)院长(主任)审查签名,一式两份,一份留二级学院(部),一份交教务处。凡经过二级学院(部)审查后出现错订、重订的教材,由所订购的二级学院(部)负经济责任。

3. 学生发生休学、退学、转学等情况,已报送订购计划的,不准中途退购教材。

(五)责任承担:

1.教材一经订购不再变更,确因情况特殊需要变更的,须向教务处申请教务处与教材供应部门协商调整计划;若计划不能调整时仍按原计划执行,所购的教材由预订者负责。

2.因学校专业的调整或学生人数变动(如退学、留学、招生人数变动等)而造成教材的积压,由教务处与教材供应部门协商退购,若不能退购的由教务处提供具体事实和数据,经济上经财务处确认后,由学校统一处理。

3. 逾期补订和临时急需的教材,教务处可设法办理并采购,但原则上不负保证供应的责任。

二、教材的发放

(一)学生教材的发放

1. 教材发放时一般于每学期期末(放假前一周)或新学期开课前三天内以专业为单位集中发放,由各班辅导员带领班级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准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材。

2. 教材发放、出库时,领书人应当面核对书名、数量等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若学生在教材出库后发生差错,将由领书人或其所在班级自行解决。所领用教材及时检查,如发现有缺页、装订、印刷质量等问题,可在领取教材一周内到教材室调换,但教材必须完好无损,否则一律不予退换。

3. 学生因丢失或其他原因需要零购,在保证计划用书的情况下,方可售给。

4. 个别转专业学生原专业教材一律不退,在原班的教材费用清算后,方可发放新专业教材。

(二)教师用书的发放

1. 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课程的教师用书,由各二级学院(部)填写《教师用书领用总表》,在每个学期放假前一周内由各二级学院(部)教学秘书统一到教材科领取。个人领取不予办理。

2. 任课教师领用与学生使用相同教材一套,同版本原则上三年内只发一次。

三、教材费用的结算

1. 每年招收的新生,在入学报到时,按入学通知书中的有关规定,缴纳教材费预收款,作为在校期间预购教材所用。教务处每学期将本学期所用的教材及费用明细表下发到各班,剩余或超额均列入下学期教材费用计划中。学生毕业时按教材折扣额实行多退少补的政策,欠费班学生的教材费用全部交清后方可办理毕业手续,需退费的班级在毕业前两周内持教务处所开的退费单到学校财务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2. 任课教师领用的教材费用,由教材供应商统一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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