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素质整体水平的提高,推动学院持续快速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经贸委、省社会和劳动保障厅《山东省“十一五”期间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鲁教职字[2005]9号)以及我院《“十一五”发展规划》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指导思想、内涵及任务目标
充分认识全面提高我院师资队伍整体素质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以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为中心,以培养中青年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为抓手,以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建立有利于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学术管理机制,建设数量适当、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业务精良、师德高尚、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具有较高教学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专兼结合、相对稳定、富有活力、职业教育特色鲜明、符合我院办学要求的高水平教师队伍。实现由当前解决教师供求矛盾为主到“优化结构、提升内涵、重点培养、鼓励拔尖”的战略转移。
二、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措施和手段
(一)认真组织校本培训,切实提升教师的教学水平、专业水平以及师德素养、职业素养。
校本培训以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为重点,同时,定期组织教师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规范,强化对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检查与督促,引导教师养成良好的教育教学行为习惯,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重点是帮助教师转变思想,更新观念,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教学方针,研究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措施和方法,提高教师的服务意识和教学能力。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高职教育教学观、人才观和质量观。认真组织学习高等职业教育规律,转变职业教育观念,强化职业教育意识,提高教师职业素养。
学院应将全院性的培训列入年度工作目标,二级院、部应将培训列入工作计划。
(二)加大教师外出培训、考察、进修、学历提升、挂职锻炼、企业实践的力度,全面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积极创造条件,有针对性、分批次外派教师外出参加各种形式的培训、进修。教师每年脱产学习的时间不少于48学时;专业教师每四年必须有半年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教师脱产学习和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的情况记入业务档案。
(三)加强青年教师教学基本技能的培养力度。
现阶段,我院青年教师对于教育规律、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艺术等的认识有待提高,通过邀请教育专家讲座、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教学基本技能比赛等形式,努力使他们熟悉教学规律,掌握心理学、教育学基本理论,精通教法。
(四)加强对“双师型”教师培养的力度。
1.对现有的专业课教师,积极鼓励他们参加各种与本专业相关的技能培训和考核,用三年的时间,要求每位专业教师都要参加技能培训并至少获得一个技能等级证书,学院将逐步将其纳入教师考核的内容,对完不成任务的将扣除其部分岗位津贴。
2.积极鼓励教师定期进修学习和到企业实践锻炼。原则上,新教师上岗前必须安排到企业、校外实习基地或校内实训场所进行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训练,经考核或鉴定合格后方可聘任上岗。
3. “双师型”教师中专业课教师要具有相关工种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实习指导教师要达到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以上水平。
(五)加大实验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建设力度。
建立一支相对稳定、技术水平高、动手能力强的实验实训教师队伍,是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1.重视加强现有实习实训指导教师的培养、定期选送实习实训教师到相关行业、企业进行实习,丰富实践经验,提高实践、实习的指导能力。
二级学院建立实习实训中心,负责实习实训及实训指导教师的管理工作。
2.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大力引进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技术人员及能工巧匠充实到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中来。
3.通过培养和引进的方式,扩大实验实训指导教师的比例。
(六)建立一支实践能力强、教学水平高的兼职教师队伍。
兼职教师是职业院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职业教育师资队伍构成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双师型”教师的重要来源。切实做好兼职教师队伍建设,有利于改善我院教师队伍的结构,有利于提高我院人才培养水平。
1.切实提升外聘教师的档次,积极聘任企业、行业组织及社会上的在职或退休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及能工巧匠,构成结构合理的兼职教师队伍。
2.逐人建立档案,制定兼职教师业务考核办法,加强兼职教师队伍的管理,定期参与我院教研活动,注重外聘教师的实效,优劳优酬、多劳多得。
3.以二级学院为主建立兼职教师人才库,打造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使其“召之即来、来之能教”。兼职教师占任课教师的比例控制在20%左右。
(七)启动“名师工程”建设。
为了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并将师资队伍建设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启动首期“名师工程”建设。拟评选10名“十佳教师”、20名“教学能手”,任命30名“专业带头人”、60名“课程主讲教师”,培养100名“双师型教师”。
评选出的各类“名师”,每两年考核调整一次,跟踪培养、严格考核、优胜劣汰。
(八)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创造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
把对专业带头人和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积极为中青年骨干教师的专业成长创造条件。对评选出的各类“名师”要广泛宣传,大力表彰。定期组织“教学技能比赛”和“专业技能比武”,对优胜者在干部任用、岗位聘任、职称晋升等方面实行破格使用。积极创造条件,定期选拔和组织骨干教师外出培训、考察、出国深造。
(九)深化以收入分配制度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
进一步加大分配制度的改革力度,健全分配激励机制,坚持重实绩、重质量,学校收入分配向教学一线、向贡献突出群体倾斜,对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实行学术津贴。对在教育教学、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以及学院发展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要给予奖励。加强对教师教育教学情况的考核,根据教师的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适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校内“低职高聘”和“高职低聘”,并与工资津贴挂钩。逐步完善职业院校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收入分配制度。
(十)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保证师资队伍建设经费的有效使用。
学院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师资培养培训工作,要求做到专款专用。各二级院、部要安排好专项资金用于教师外出进修、培训、挂职锻炼、参加教研活动等。学院对师资培养培训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政策保障
1.对到相关企业进行挂职锻炼、实践的教师,享受学院平均课时结构工资待遇。
2.对于学历进修的老师,有关待遇按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3.对于教师外出培训、考察的费用从教师培训经费中支取,教师培训经费足额、按时拨付,专款专用。
4.学院提供校本培训、院级教研活动专项经费,按实际需求额度支取。校本培训、院级教研活动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实施。
5.对于学院评选出的专业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及“双师型”教师等实行津贴制度。
6.为使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更加合理,规定新开课教师课时系数增加0.2;同时开设两门课的教师课时系数增加0.1(新开课指在全院范围内首次开设的课程)。
7.对于学院确定的各类“名师”,由教务处、人事处联合进行管理,其年度管理计划报院党委会批准实施。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是我院加强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鉴于我院目前的实际情况,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尤为紧迫和重要。各二级院、部要充分认识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实施计划,落实经费保障,健全措施,常抓不懈,确保我院师资队伍建设达到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