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2-04-11浏览次数:416

关于本学期重修选课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根据《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管理规定(暂行)》第十七条、十八条、三十二条之规定,学分制管理实行重修制度,学生课程考核不合格,给予一次补考的机会,补考后仍不及格者,必修课程须按规定重修,选修课程可另选其他同类选修课程或直接申请重修。学生对某门已修课程成绩不满意可申请重修该课程,成绩档案以该课程所考核最高成绩记载。现将上学年课程重修选课事宜通知如下,请通知学生:

一、选课时间

4月11日(本周一)—4月13日(本周三)23:00

二、面向对象

1. 2020级大专学生(不含中高职贯通三二连读、校企合作班、中外合作办学学生)

2. 2021级全体学生

三、选课类别

限选学生已修读的必修课程、选修课程,学生可任选不同任课教师的相同课程

四、选课方式

学生本人登录学院数字化校园网站进行选课,网址:http://my.qchm.edu.cn/,用户名为本人学号,原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后六位(X需大写)。

五、选课形式

1.跟班重修选课:上学年开设、本学期亦开设的课程,学生优先以跟班报名的形式选课,选课后直接跟班上课。跟班报名满额的情况下选择重修报名。

2.重修报名选课:上学年开设而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学生只能以重修报名的形式选课,重修报名人数低于 30 人的课程,不予成班,建议学生于下学期该课程正常开设时再选课重修。单门课程重修人数高于 30人的,由开课院部平行开设重修班,以普通教学班同等条件授课。

六、选课流程

报名申请--重修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七、注意事项

1.跟班报名遵循“先到先得”原则,容量满额请在重修报名界面进行报名。

2.重修收费管理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执行,收费标准与正常修读等同。

3.课程重修与正常修读的学习要求等同,一旦重修选课成功,上课考勤、违纪认定等学生管理事项按《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4.重修课程选课应尽量结合本学期既定个人课表选课,若与本学期正常修读的课程上课时间冲突,可办理免听手续。免听获批准后,学生仍需完成课程的平时作业、平时测验、实践教学环节并参加相应课程期末考核,成绩合格者获得该课程学分。本学期课程免听通知将另行发布。

 学生数字化校园登陆问题请咨询信息中心,电话51686,选课事宜,请拨打51690联系任老师。

 

教务处

2022年4月11日

附件1: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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