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 2021 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函〔2021〕42 号)要求,现就学院 2021年度“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 做好培育对象遴选工作
1.组织学生选拔。各二级学院按照各相应行(专)指委具体工作要求及考核认定标准组织学生的选拔工作,推荐数量根据相应行(专)指委具体通知要求推荐,具体通知请各二级学院关注各行(专)指委QQ群或与各行指委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1)。
2.组织填写相关材料。组织入选的学生填写《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推荐表》(附件2)、《山东省“齐鲁工匠后备人才”培育对象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以上表格(电子版)填写完毕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交教务处审核,审核无误后各学院根据要求报各行(专)指委。
3.组织网上材料填报。各二级学院登录“ 山东省职业教育服务平台”(http://zyjy.sdei.edu.cn)“齐鲁工匠后备人才”专栏进行网上相关内容与佐证材料的上传工作,具体用户名、密码见各二级学院办公室主任邮箱(后发)。
二、加强培育对象培育工作
1.制定分类培育方案。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指委培育标准制定培育方案,并配备专门培育导师,加强培育学生在平时、学业成绩、技能水平等方面的指导,并在实习实训指导、技能大赛辅导、创新创业训练等方面予以支持,各二级学院定期开展教学督导检查,促进培养对象尽快成长。
2.做好过程性材料备案工作。根据分专业(类)认定标准,在学生毕业学年第一学期结束前进行终期考核认定,注意在学生学业成绩、技能水平、成果作品、技术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成果积累并留存佐证材料。
三、 其他要求
具体时间节点及具体要求详见各行(专)指委具体通知,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宋玉莉,联系电话:86051690。
教务处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