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4-21浏览次数:205

关于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申请的通知


 各二级院部:

根据《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绩效考核办法》中有关专任教师考核的标准和要求,现将专任教师岗位申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岗对象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所有在职的专任教师。

二、岗位类型及申请条件

(一)教学型

本岗位的申报条件无特殊限制。

(二)教学科研服务型

本岗位的申报条件无特殊限制。

(三)科研服务型

本岗位的申报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省级(含)以上级别的质量工程项目者(在研,但不含延期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学院审批);

2.主持省级(含)以上级别的科研项目者(含横向课题和纵向课题,在研,但不含延期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上报学院审批);

3.承担学院生产性实训教学任务、承担学院重点教科研项目者。

三、申请程序

(一)个人申请。各专任教师需根据岗位选择情况自行填写《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见附件1)。

(二)二级院部审核、汇总。各二级学院、教学部根据实际情况,对教师申报岗位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填写《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

(三)学院备案。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将岗位申请汇总后,统一报学院备案。

四、上报要求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申请表》由二级院部自行保存备案;《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专任教师岗位申请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于2021427日(下周二)10:00前报教务处118室备案,电子版同时发至教务处OA邮箱。

五、其他说明

(一)专任教师实行学期考核制度。

(二)专任教师岗位申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

(三)考核期内,专任教师岗位申请一经备案,原则上不得调整岗位类型。

(四)挂职、实习指导教师由各二级院部自行界定、实施考核。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孙康,电话:51528

 

    教师考核工作小组        

20214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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