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21-05-14浏览次数:219

各相关部门、二级院部: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等10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为做好学院职教周的组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发展职业教育的方针政策、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成果、技能创造美好生活的生动实践,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进一步引导社会各界关心、重视、支持职业教育,凝聚起“职业教育前途广阔、大有可为”的广泛共识和加快推进职业教育现代化的强大合力。

二、时间和主题

时间:2021年5月22日至28日

主题:技能:让生活更美好

三、活动要求

(一)开展线上展示活动。各二级院部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学院网站、线上展厅等形式举办“网络校园开放日”活动,面向学生、家长和社区居民开展办学成果、校园文化、教学实训活动、大师技艺等方面的展示。由我院承办的202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相关赛项要设立网上观赛通道,供参赛选手及工作人员观摩。

(二)开展特色服务活动。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走进社区,利用专业技术技能开展“技能服务美好生活”活动,为市民群众和社区居民提供生活服务、家电维修保养、传统工艺、职业礼仪、环境保护、进城务工常识普及等服务。有条件的二级学院还可组织师生开展“技能下乡活动”服务乡村振兴。

(三)开展系列主题活动。各部门和二级学院可组织开展“大国工匠进校园”“劳模进校园”“优秀职校生校园分享”等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技能成才理想、坚定技能报国信念。招生就业办可结合实际开展技能人才供需对话活动,举办毕业生校园双选会暨实习推介会,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展示职业教育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同时各二级学院需根据双高建设任务中的职业素养教育培训讲座计划,结合职业技能大赛、大国工匠精神、劳模精神以及专业特色等,在职教活动周期间每个学院针对学生组织3场不同主题的职业素养教育专题培训讲座。

(四)开展职教宣传活动。紧扣活动周主题,充分依托校内外各级各类媒体,特别是网络新媒体、社交平台,利用短视频、微动漫、网络直播等形式,把握职业教育的时代方位和历史机遇,突出宣传典型经验、发展成果和重要贡献。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要求

1.活动周期间,各相关部门、二级院部根据活动开展情况每天16:00前报送典型案例、稿件、照片、视频等资料至教务处OA,学院将于每天17:00前汇总报送山东省教育厅。

2.活动周结束后,各二级院部要及时总结活动周的经验和做法,并于2021年5月30日16:00前将活动周总结报告与《2021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送至教务处OA。

3.活动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请填写《XX学院职业素养教育专题培训讲座汇总表》(附件3)、讲座总结(每场150字左右)、讲座照片,单独打包与总结报告材料一并发至教务处OA。

(二)报送格式

1.文字材料:介绍部门或二级学院活动组织开展的整体概况,突出特色和亮点工作,字数在1000字左右。材料须按以下格式要求排版提交:标题为方正小标宋简体二号;正文为仿宋_GB2312三号。文档中有照片的在报送时还需要单独打包发送照片原图。

2.照片:JPG格式,图片宽不低于2000像素,单张不低于2M,请对每张图片配文字说明。

3.动漫、视频短片:200M以内,分辨率标清以上(建议1280*720),格式为mp4。

4.各类媒体报道信息:请以word文档形式报送,注明媒体类别和名称,文末附上信息的网络链接。不要以截图形式直接报送。

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孙康  51528

 

 

教务处         

2021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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