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院引进“技能大师”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教务处发布时间:2017-11-29浏览次数:321

  

各二级院部:

为加快我院引进企业“技能大师”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师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启动学院“技能大师”引进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引进的企业“技能大师”指持有国家职业资格技师或省级及以上相关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山东省相关企业工作,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传授技艺等方面做出过重大贡献,解决过关键技术和工艺操作性难题,取得过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须应聘于我省企业,在企业中担任首席技能大师、技能攻关负责人、带头人或车间主任(中层)以上职位。

3.须在企业中推动技术创新、技能攻关、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应和社会效应。

4.须在企业中聘用年薪在15万元以上,聘用时间不少于3年,且参加当地社会保险。

5.一般须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且身体健康。

二、申报材料

(一)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技能大师”申报表(附件1

(二)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业绩佐证材料、社会保险证明等复印件

以上材料一式3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报业绩统计表的电子文档。

三、认定程序

(一)申报。由各二级院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的申报表及相关业绩统计表提交学院办公室。

(二)审核。学院对申报对象的身份、资格条件、能力业绩、任职、薪酬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

(三)评审。学院教务处牵头,召集相关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建议人选,并学院党委会同意。

(四)认定。学院对建议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四、材料上交

请将以上材料于20181124日前提交教务处OA,打印版请交教务处102办公室。

 

 

教务处    

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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